“方秋,你妹妹已经在乡下过了二十年苦日子。你就替她下乡一回,下乡的地方我已经托人给你安排妥当。
包你下乡后日子过得舒舒坦坦的。”
程方秋听着话话声,睁开沉重的眼皮,她的头一阵晕眩,胃里还隐约有些反胃,脑海中全是混乱的记忆。
但她本能的抗拒:“凭什么要我下乡?”
话落在中年妇女耳中,脸色一瞬骤变,冷哼了一声:“实话告诉你吧,下乡非你莫属,你的名字我已经上报街道办了。”
眼见,程方秋不说话,站在中年妇女旁的男人扶了扶镜框,不紧不慢地开口:“方秋,你作为城里人下乡将来再回城,前途无量啊。”
随即,程方秋眼神逐渐清明,淡然地“嗯”了一句,伸手指着房间大门,淡漠开口:“现在,可以请你们出去了吗?”
“真的?好好好,我们马上出去。”
等两人出了房间,程方秋锁了门,走到梳妆镜前坐下,镜中她外貌明媚身材窈窕,一双桃花眼里充满了震惊。
她居然穿书了!
穿到了看过的一本年代文《漂亮作精香江日子》里,成了书中毫无存在感的炮灰资本家大小姐。
原身和她一样也叫程方秋。
程家在京城是赫赫有名的大资本家,几十年前给国家捐了不少钱,从京城搬到申城。
父亲是赘婿出身,作为家中唯一的独女,原身自幼随母姓,从小过得是锦衣玉食的日子。
母亲离世后,程家财产尽数由原身掌握,但当时年纪太小,财产只能由父亲代为掌管。
后来。
父亲再婚带了个继***,继妹也就是原文女主,在原身替女主下乡后不久,暴风雨再临。
原身在乡下成为典型,人人厌弃的资本家大小姐,在乡下过了一辈子苦不堪言的日子。
而,原身的父亲,携带程家所有值钱的物件儿跑路香江,女主自此在香江过上当作精的日子。
程方秋刚冷哼一声,正想撒撒气,在梳妆台的镜子中,看见手腕上的玉镯,不禁眼前一亮。
穿书前,她正经历着末世降临,切菜时不小心把血弄到家传手镯上,弄巧成拙滴血认主。
得到空间能力。
刚准备网购大量物资当囤囤鼠。
结果一觉醒来又穿到年代文里。
程方秋尝试进入空间,下一秒她就出现在一块空旷的平地上,不远处泛着飘渺般的白雾。
左侧平地有块灵泉,灵泉周围是用石头堆积的,泉水中间不停地往上冒,就像是小喷泉一样。
灵泉效果她已经试过,喝下灵泉水后不光能扫除身体的疲惫,还能快速愈合受伤的伤口。
程方秋意念一动,出了空间。
看着房间内用金丝楠木打造成的家具。
她脸上立马荡起笑容。
既然,渣爹要转移程家财产。
那就先他们一步把属于原身的财产全部装到自己的空间里,等暴雨来临,自己慢慢享用。
忽然,程方秋看到房间右侧有道门,眉梢微挑。不愧是资本大小姐,连房间都是两居室的。
走进书房,程方秋大开眼界。
一台电脑摆在书桌上,小小厚重的电脑显示屏配备着大大的机架房间两侧全是古籍古画。
程方秋咂舌。
六十年代末,程家居然买得起这玩意儿,估计国内百分之九十九的家庭都没有电脑。
程方秋捣鼓了会儿,发现六十年代的电脑实在太无聊,不光画质差,操作方式也极其困难。
房间门口传来清脆的两声敲门声,不等程方秋走出书房,又响起钥匙转动声,门被她反锁过。
只有用钥匙才能打开。
程方秋脸色一沉。
刚走出书房,就见门口站着位肤白貌美的女人,身上穿着绫罗绸缎裙,窗外的阳光落在裙上,闪烁着耀眼的光芒。
“姐姐,听说下乡的知青到农村后,只能穿粗布衣服。”
说着,她的目光看向卧室的衣帽间,弯了弯唇:“不如姐姐把衣服都送给我吧,反正姐姐下乡后也带不走。”
说话的女人正是她的继妹小说中的女主
——林听听。
程方秋上下打量了下这位女主,长得还没原身惊艳,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子小家子气。
说话也是自带股碧螺春味。
“这手镯?”
林听听一眼就注意到,她手上的玉镯子,眨了眨眼睛,开口:“这是姐姐新买手镯吗?”
她对程方秋的首饰了如指掌。
程方秋抬起手腕,给林听听展示了下祖传手镯,笑了笑,“这手镯是我捡来的,怎么你喜欢?”
闻言,林听听脸上浮过一抹喜色,随即收敛了许多,“看着姐姐手上的镯子眼熟,原来是我前段日子丢的。”
“你丢的?”
“是啊。”
闻言,程方秋目光直勾勾地看着她,唇角勾起淡淡地弧度,当着林听听的面儿做了个摘手镯的动作。
眼看着手镯即将取下,程方秋又将手镯给戴了回去,眼睑微垂:“不好意思,我记错了,这手镯是我前些日子刚买的。”
林听听气急败坏:“程方秋,你故意逗我玩儿呢?”
“你别误会,我最近记性不好。”
话音刚落,程父走了进来:“你们姐妹俩吵什么呢?”
林听听原名姓江,程父娶了新妻子后给她改了姓氏,随着他姓林,他叫:
——林生旭。
见到能给她撑腰的人来了,林听听低下头,酝酿了两秒,眼眶泛着泪花,委屈开口:“爸,没吵什么?”
林生旭哄着她,“你都哭了还没吵?你告诉爸,爸给你做主。”
“是姐姐捡到我的手镯……”
闻言,林生旭顺着程方秋手腕上望去,玉镯的品相极佳,眼前一亮,是天然帝王绿翡翠。
作为程家的赘婿,这些年他的眼界大开,眼睛逐渐养刁,一眼就能认出值钱物件儿的真假。
“方秋,这玉镯是哪来的?”
不等程方秋说话,林听听连忙开口:“爸,这玉镯是我前些天在广茂商场里买的。”
林生旭瞥了林听听一眼。
广茂商场虽是伸城最大的商场,可像天然帝王绿翡翠这种稀缺物件儿,商场里断然不可能有。
“我知道。”
陆沉渊眼睑微垂,他从不打算向岛上其他人隐瞒程方秋资本家大小姐的身份。
海岛僻远能够远离纷争中心,比起她在申城和京城在海岛上日子会好过许多。
–
程方秋回家途中,听到隔壁家领居在和友人聊天,“黑市上的东西真不错,贵是贵了点,但不用票。”
她顿时眼前一亮。
国营商店买面粉和大米之类要粮票,可黑市上就不用票,只是价格要贵点,被抓到会通报批评。
“黑市在哪啊,我也去瞧瞧。”
“就在城西小街,只有周三和周五晚上才有,建议你出行戴个能遮脸的东西,以免被有心人举报。”
“今天刚好是周五。”
程方秋听着她们的对话,眉梢轻挑,六十年末还没有搞地摊经济,黑市上的商贩都是投机倒把。
被警察抓住是会坐牢的。
程方秋暗暗记下城西小街,刚走进院子,就见林听听鬼鬼祟祟的身影,李婶见到她。
刚要喊“大小姐好。”
她连忙做了个噤声的动作,跟在林听听身后,眼睁睁看她上了三楼,三楼是她自己的卧室。
看着林听听用钥匙打开房门。
程方秋眉头微皱,出门前她特意将房门锁好,联想到上午,自己在书房时,她就进过自己房间。
当时扯到手镯上没追究她。
看来,她这是准备进房间偷点东西。
成功开门后,林听听直奔保险箱所在处,柜子中总共有三个保险,最上面是存放小黄鱼的。
中间是存放首饰的最底下是极其珍贵药材。
林听听娴熟的打开中间的保险箱,几盘珠宝首饰出现在她眼前,目光着重放在手镯盘上。
她一直知道程方秋的首饰多如牛毛。
偶尔偷拿她几个首饰也不知道。
门外,程方秋动作极轻地进卧室,她在沙发周围看了一圈,并未看到林听听的身影。
窗外的阳光落在床前的屏风上,林听听的身影清清楚楚,只听她小声地直言直语:“出门前,我明明看她手镯没戴在手上,怎么没放在保险箱里。”
闻言,程方秋轻笑了声。
手镯还在她手上旁人看不见而已,六十年戴手镯太照耀了,所以特意开启了这个功能。
“手镯呢?”
程方秋走到她身后,不急不缓开口:“你是在找手镯吗?”
林听听下意识回答:“对啊。”
话音刚落,她翻找首饰的动作僵住,迟缓地转过身,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程方秋,咽着口水:
“姐姐,你怎么突然回来了?”
她看着程方秋出门,特意等了二十分钟上楼,没想到会回来的这么快。
“不回来,还怎么看你偷我东西。”
林听听神色慌乱,连忙开口解释:“姐姐您误会了,我不是要偷你的首饰,我只是……”
“只是什么?”
“我……”林听听灵机一动:“我是帮姐姐你擦首饰,你这些首饰都落灰了,得好好保管。”
蹩脚的借口连林听听自己都不信。
手上又没擦灰的帕子。
程方秋双手环胸:“你用手擦呢?”
原创文章,作者:推书神器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jmtsw.com/12496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