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生没有情丝的丈夫突然有了情人。
那是个从三代贫农家庭里走出的姑娘,热情豪爽如初升朝阳。
令刀口舔血多年的谢三为她上瘾。
我知道后,去他的炼钢厂大闹质问。
可他看都没看我一眼,只拿出份协议离婚证明。
“我要给春萍一个家。”
“签了它,条件你开。”
我不离,他就一步步地逼我。
找混混打断我的腿,污蔑我一家是阶级家庭。
最后甚至将我的航天研究员父母绑架,吊在1000度的钢水炉上。
“是签字,还是死无葬身之地,你选。”
我认输了,哭喊着跪在地上磕头。
可就在我离婚二字出口之时,他松开了机械臂的勾爪。
父母坠入火红的钢炉,我眼睁睁看着他们的身体汽化,散成一缕黑烟。
只留下一股焦臭,钻进鼻腔。
我情绪失控,随之跃入钢水。
再睁眼,却已经回到了发现周春萍这天。
我不再奢望,果断给发小写信求助,要他帮我移居香港。
可当我真的消失后,
他却情愿被枪毙,也要寻我的一点音讯。
发小的回信到了,他保证一个月内帮我搞定我全家去香港的门路。
我定下心来,忽的想去见见周春萍。
前世谢三用尽全力保护了她,让我到死都没见到她长什么模样。
重获新生,我想亲眼看看,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,让黑道阎王的血刀三哥如此痴迷。
值得改革开放后急于洗白的他,宁愿背上我全家的血债,也要给这姑娘争取一本结婚证。
我到了周春萍所在的生产队时,恰好遇上山洪爆发。
土黄色的洪水来得惊天动地,不断冲击着堤坝,撞得堤坝出现裂痕。
“别让堤坝垮了!”
生产队长带着青壮,扛着沙袋不断往堤坝上堵。
混乱的人潮中,我被人撞了一下,一脚踩滑,跌入滚滚而来的山洪,顷刻被卷入了暗流。
我惊恐地挣扎,却怎么也游不出水面。
快要呛死之时,一只手突然搂住了我的腰,生生将我拽上了岸。
随后,便是摁着我胸口的手,猛力地顶了两下。
我刚呕出一大口污水。
啪!
一巴掌抽在脸上,一下子便把我抽清醒了过来。
“可算醒了。”
说话的是个小姑娘,她坐在我肚子上,浑身湿了个透。
“给你吃个外国糖,缓过来就滚一边去,别在这里添乱!”
她从麻布兜里掏出一个铁盒,取出一块酒心巧克力,塞进我嘴里。
我含着巧克力,嘴里却生出了苦。
苦得我眼里含满了泪。
这块铁盒包装的巧克力,是我走了很多关系,从国外买回来送给谢三的结婚纪念日礼物。
整个城里,只有这一盒。
谢三拿到巧克力那天,很难得地对我笑了笑,便让我如获至宝,欢喜了小半个月。
它以这般滑稽的方式回到了嘴里。
也让我得知了小姑娘的姓名。
周春萍。
我不甘心地坐起,想要看清她的模样。
却只看到她扛着沙袋,冲向堤坝的背影。
年轻、爽朗。
以及布满雀斑的麦色脸颊。
不漂亮也不温柔,是最放人群中都认不出的农村姑娘。
可就是这样的她让谢三不惜杀我全家也要娶。
“我们村的妇代会主任厉害么?”
一个妇女拍我肩膀,骄傲地问。
我便跟着点头。
突然便明白,谢三的痴迷是那般的理所当然。
“真是个优秀的好姑娘。”
所以,更不该伤她的心。
我得赶紧回去了。
去和谢三离婚。
接下来的几天,我没见到谢三,却等来了旧友的信。
他告诉我,他找到了一条看起来安全的路子,用半个月时间趟一便,确认没问题便可以安排我走。
我将信烧了,拿着协议离婚证明又一次去了谢三的歌舞厅。
刚进门,便见着谢三的头号马仔与一个小弟守在办公室门口。
头马一脸焦虑,掏出一根烟,刚想点上便被小弟掐了。
“你找死啊!”
“新嫂子不喜欢烟味,你这时候抽,老大会砍死你的!”
头马烦躁地将烟掐断,抱怨道:“四个小时了,再不走要把人憋疯。”
他抬头看到了我,便有些惊慌地低喊了一声嫂子。
日常的称呼,却仿佛捅进我心里的刀。
我曾经也是不喜欢烟味的姑娘。
谢三喜欢抽,半小时一根,十五年从不间断。
我便学着抽。
从呛得快咳出肺来,到被烟瘾折磨成了烟鬼。
我以为我学会了,就能变成他喜欢的模样。
可他却为了周春萍的到来,让整个歌舞厅没有一丝烟味。
我开始明白,他其实可以克服烟瘾。
只是不能为了我而忍耐。
算了,不计较了。
我强撑一个笑容,主动给了头马台阶。
“三哥在谈事吧?”
“啊,对对对,老大在谈事。”
我拿出协商离婚证明,递给了头马。
“帮我递给三哥,让他签个字。”
头马不识字,拿着协商离婚证明便进了办公室。
我有些小期待,期待谢三会出来找我。
以他的脾气,我抢先提离婚,他一定会非常生气。
可我只等了不到一分钟,头马便拿着离婚证明出来了。
“大哥没看,直接签了。”
幻想中的雷霆之怒,并未到来。
我接过离婚证明,心里空得发痒,便习惯性从烟盒里抖出一根烟来,叼进嘴里。
划了好几根火柴,却没有点燃。
罢了……
我走出歌舞厅,静静地看着离婚证明。
忍不住想起了十五年前,谢三骑着摩托车停在我面前时的模样。
他说:“你有男朋友吗?”
我红着脸摇头。
他便拍了拍后座:“现在你有了,上车。”
我跟了他五年,知道他天生没有情丝,人情冷漠,即便看着他亲爹亲妈被死对头砍死,他都不会有半分动容。
我问他失去了至亲的人会不会难过,
他说:“人生出来就是要死的,与其难过不如替他们报仇。”
从那一刻我知道,他没有情。
但我真的好崇拜他。
所以,我学他抽烟,学他把酒瓶砸在别人头上,学他砍人。
学他用纹身遮盖身上的伤疤。
十年前,他老大逼他成家,要给他装上软肋。
我心甘情愿地嫁了,便以为这样我就是对他最特别的存在。
可当真正的软肋登场时,我才终于明白。
对他一见倾心,是贯穿我人生的劫。
我连夜去了邮局,给旧友又写了一封信。
「一个月后我拿到离婚证,就跟你去香港。」
这一次,我不想再回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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